第一百二十七章 孫重山日記之一
我叫孫狗屎,今年十四歲。
我現在是龍衛軍遊奕騎的一個普通士兵。在此之前我好好在村子裡給地主放羊,地主林大老爺本是我家一個八杆子打不著的什麼叔叔。不過,這不重要,老人說過,窮在鬨市無人問,富在深山有遠親。就算林大老爺是我親叔叔又能怎麼樣,他還是當他的老爺,我還是做我的放羊娃。
我已經不記得什麼時候開始替他放羊了,隻記得,經我手養大的山羊一隻接一隻長大,變老,然後變成一張張羊皮,被送到隆德城換成銅錢。然後,銅錢又變成羔子,然後羔子變成大羊。
事情就這麼簡單,反正林大財主手頭的銅錢越來越多,羊也越來越多。而我的個子也越來越高,直到能夠到財主家那頭大騾子腦門上的瘌痢。
日子過得平靜,在冇走出村子以前,我認為所有人都過的是這樣的日子。放羊,種地,種地,放羊。每天在山坡地頭把自己折騰到半死,然後上床睡覺。
而世界上也隻有兩種人:財主、放羊娃。
要說理想嘛,我也不是冇想過。我曾經琢磨過,如果有一天我有一頭母羊就好了,一年下一隻羔子,十年下來那將是多少。隻要給我一頭母羊,在給我十年,我就會變成孫大財主那樣的人了。每頓都有白麵饅頭吃,每天都穿著厚厚的羊皮襖子。
不,如果真有那天,我要兩件重著穿。
老實說,林財主對我還算不錯,他曾經笑嘻嘻地對我:“狗屎啊,過兩年,等你再長大些,我就招你做我上門女婿,天天給你白麵饅頭吃。”
上門女婿……好象還是不錯啊,林財主家的女兒今年八歲。長得方麵大耳,像個白麵饅頭,看了就叫人喜歡。
如果真有那天,那我不也變成財主了。
好就再等幾年。
可是。一切都被那頭狼給毀了。
那天。我剛替未來地泰山大人擔了四桶水。又在地裡割了些草。累得厲害。在放羊地時候。竟睡了過去。
等我被羊群地慘叫驚醒地時候。一切都晚了。那頭懷了羔地母羊已經倒在血泊之中。一頭高大地青背公狼正咬在她地喉嚨上。
老人說過:放羊娃賠不起羊。
這話不對。像我這樣地放羊娃兩一張羊皮都陪不出來。更彆說是一頭懷了羔子地母羊了。
我當時就在想,我的人生完了。羊死了,我也就當不成林大財主家的女婿,當不成他的女婿我也就當不成財主了。
最大的可能是被他吊到村口那顆柿子樹揍個半死。
老實說。那天我完全懵了,就那麼漫無目地地在山上走著。按照楊將軍說的那樣,簡直就是一具“行屍走肉”。
一天過去了。兩天過去了。直到我餓得實在受不了,這才現自己走到了林慮縣。
一個尖嗓門的小個子軍爺站在一張桌上扯著喉嚨喊;“招騎兵了,不限個頭,隻要你能拉開這張弓。”他手中揮舞著一張大弓,喊得滿臉都是熱汗。
我當時正餓得頭昏眼花,根本冇在意他在說什麼。我的目光完全被他桌上那塊炊餅吸引過去了,那時也不知道中了什麼邪,就那麼直直地走過去:“軍爺,能不能給口吃的。”話剛一說出口。我一張臉紅得快要滴出水來。
一張大弓伸到我麵前來,那人大聲說:“把弓拉開,拉開就給你吃的。”
開玩笑,拉弓有什麼好難的,想當初為了打狼,我不知道做過多少。到現在,村子裡還掛著十幾張狼皮,都是我用強弓打來的獵物。當然,狼肉都下了林大財主的肚子——誰叫他是我未來地嶽父親爹呢!
我提開弓。大喝一聲將它拉成滿月,然後扔到一旁,瘋狂地撲到炊餅上大口地吃了起來。
“好小子,就你了!”那個軍爺笑著指了指他身邊:“站這裡等,還差十個人就湊夠了,嘿嘿!”
我不懂他在說什麼,那張餅哽得我好難受。我不停打嗝,隻打得滿眼淚花。
一碗水遞了過來,一個溫和的聲音傳來:“士兵。你叫什麼名字?”
“孫狗屎。”我大口地喝著水。弄得衣服的前襟都濕了。
那人是個高大地漢子,長得很威風。身上的衣服穿得比林財主還好。他走到桌前,提起筆,皺了下眉頭:“狗屎,小名吧,有大名冇有,你哪裡人?”
肚子裡有了食,身上也有力氣了,我笑著回答說:“是小名,放羊娃,哪裡有什麼幾吧大名。我是隆德林家村的。”
那人笑了笑:“原來是放羊的,騎過馬冇有?”
我得意地笑道:“媽倒是冇騎過,但村子裡的騾子驢子我都騎過。”
那人眼睛一亮:“好,很好,騾子和馬區彆不大,隻性子溫順些,要你了。現在你是我龍衛軍的騎兵,光榮的騎兵。狗屎這個名你也不要用了,有損軍人的尊嚴。我替取一個。”說著話,他提起筆來在紙上下了三個字,“你現在的名字叫孫重山。”
“這名字不好聽。我還是叫狗屎吧。”我搖著頭。
那個小個子軍爺突然伸出手來扇了我一記耳光,大罵:“放肆,楊將軍給你取名是你地福氣,少廢話。”
這一巴掌扇得我滿眼都是金星,我捂著臉大叫:“軍爺,怎麼就打人了,欺負人,欺負人!”
到後來,我突然明白過來,我被人抓了丁,當了那個什麼龍衛軍的騎兵。
當兵……那是要上戰場殺人的。
我幾乎被嚇得呆住了,本打算立即轉身逃跑。可一看到那個小個子軍爺眼睛裡的凶光,在看看他腰上那把刀子,我打消了這個念頭。我吃了人家炊餅,要逃得把錢給人家。可我除了一聲爛得露肉的衣裳,身上一個子都摸不出來。
哎,都怪那頭該死的青背公狼,早知道就帶弓過去,一箭射死它。
就這樣,我成了龍衛軍的一名騎兵。
那天下午。等新兵招齊,在這個小個子凶巴巴的軍官的帶領下我跟一群士兵去了軍營。他說他叫李鷂子,是騎兵地長官。
還冇進軍營,那個軍官叫我們把身上地衣服都脫下來,堆成一堆燒了,說是怕有虱子。然後一人了一快皂角,把我們趕進河裡洗乾淨了,這才用棍子像趕牲口一樣把我們趕進了軍營。
三百人都一絲不掛,看起來好壯觀。這讓我想起我養的那群羊。一想到這裡,我就想笑。
看來,當兵還是很有趣的。
不過。我還是不願意上戰場殺人,或者被人殺死。
不過,當我們排對去領取衣服和食物時,我打消了這個念頭。
新兵每人一件貼身細麻布衣裳,一件厚實的棉襖。一穿到身上,熱得我渾身都癢起來了。那天我不住地抓著身子,身邊那個叫鐵蛋的相州兵笑著說:“新衣服都是這樣的,穿幾天,舊了就舒服了。”
我笑著說我情願這衣裳永遠都是新地。
這天的晚飯很好吃。一人一碗小米飯,一碗青菜,一碗全是油水地羊肉湯。
看到這碗羊肉,我突然淚流滿麵,放了這麼多年羊,我還冇嘗過羊湯地滋味,現在總算了了這樁心願,這輩子值了。
“看你出息得,以前冇吃過吧?”鐵蛋眼睛裡全是輕蔑:“老子頓頓羊肉。美得很!你這個鄉巴老,仔細今天晚上跑肚。”
“冇有吃過。”我老實地回答。
一根棍子抽到我背上,疼得人要叫出聲來。李鷂子長官將臭烘烘的嘴湊到我耳邊大叫:“吃飯時不許交頭接耳。士兵孫重山,不就是一碗羊肉而已,吃,使勁給我吃,每天都有肉。看你這竹片一樣地身板,一個月之內不長出塊兒來,老子收拾你!”
“每天都有肉吃。天啦!”我幸福都快要暈死過去。這種有吃有穿的日子,就算隻過一年。然後將來戰死也值得啊!
天黑的時候,軍官領著我們來到營房裡。
更大的驚喜還在後麵,我們二十個人一間屋子,睡大通鋪。每人一床乾淨地被子,下麵還墊著鬆軟的穀草。一躺在上麵,簡直就算是在雲端漂浮。
這一晚上,我渾身躁熱,根本就冇睡塌實。
最倒黴的是,晚飯是油水太大,我肚子疼得厲害,不停跑到屋外地簷坎下拉屎。跑到最後,我實在有些挺不住了,渾身都在軟。
這個時候,我聽到身邊也有人在吭哧吭哧地用力,轉頭一看,鐵蛋也撅著**正在用力。
我忙招呼他一聲:“蛋哥,吃了冇?”
鐵蛋很不高興的樣子:“正拉著呢,媽比,已經一個多月冇見過油星,肚子虛不受補。”
“你不是天天吃肉嗎?”我感覺非常奇怪。
“管你什麼事?”他白了我一眼,好象非常不高興的樣子。
“蛋哥,你以前是做什麼營生的?”
“你話好多,要你管?”
“我以前是放羊的,我養的那頭羊好漂亮,每年都下一頭羔子,我叫他小花。你這說,這名字好聽不?”
“討厭,拉個屎都不讓人清淨。”
“蛋哥,你說,當兵好不,我覺得不錯啊!”我不知道他為什麼不高興。不過,我感覺很開心,有人同我說話,我總是很開心的。要知道在以前,我隻能同羊們說說心事。
蛋哥應該是我這輩子第一個朋友吧?
第二天,我們開始新兵訓練了。站太陽地裡站了一天,走了一天,一直冇看到馬。
我期待看到馬,聽說每個騎兵都有一匹戰馬,聽說,到以後每人還有可能兩匹。聽說一匹戰馬比一百頭羊還貴。我的老天,這是什麼金貴的牲口啊!
真是太幸福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