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三二、低估你了
為了不驚動那些正忙於警戒或者搜捕的隊伍,偵探社在有明顯的異動發生前,其實是不能大張旗鼓地直接出城的,
隻能一邊假裝自己也正在忙碌,一邊儘量往能通向那個原住民部落的出城道路方向蹭。
實踐證明,越靠近城區的外圍和那些能夠出入城區的重點路口,警戒的力度也就越大,
如果說城區內部還算是“警民聯防”的話,那麼城區邊緣的地方,氣質就已經非常接近“軍事管製”了,刷臉和硬闖都不是好主意。
不過這玩意也不是毫無破綻,事實上韋恩他們很快就初步掌握了規律:
那些瞭望塔上的警鐘敲擊聲是動態的,除了最開始“大合奏”過一陣之外,剩下的都是“分聲部演奏”,
當某片區域內發生動靜或者是有誰發現外人闖入時,那一帶的警鐘聲就會變得特彆密集,周邊相應的瞭望塔此時則會開始“伴奏”,但頻率和重音都略有差彆,
如果“伴奏”的瞭望塔也發現了情況,那麼便也會改為“主奏”,反之“主奏”就會轉為“伴奏”,甚至慢慢變得靜默。
搜捕隊伍們就是通過這些警鐘聲初步判斷追蹤方向的,在丟失目標的情況下,大概先往警鐘聲最密集的街區趕總冇錯,
因此韋恩坐在這邊的馬車上,甚至都能聽著聲音大致腦補出今晚那兩個正在被追捕的“綁匪”的逃跑路線來——不是特彆準,因為中間有好幾次這一邊的警鐘聲都冇停,幾個街區外另一邊的警鐘聲卻又突兀地響了起來,韋恩猜
測“綁匪”們可能是中途成功甩丟過追兵,又或者是有彆的倒黴鬼今晚也撞槍口上了,還有可能單純就是誤報。
警鐘聲本身並不是破綻,但破綻跟它直接相關,
由於今晚是全城範圍內的多部門聯動,所以很現實的一個問題就是——大家互相之間可能都未必認識,那在一大堆人都在到處追捕的時候,現場要怎麼判斷誰才是壞人?
裡士滿的選擇更像是“白名單”,當追捕人員進入到一片尚未示警的區域時,他們自己都會被本街區的警戒人員當成“目標”,然後就可能引發示警,
直到追捕人員通過標識、證件或者刷臉之類的方式,簡單地向警戒人員證明了自己的身份後,才算驗證通過。
這麼做乍聽起來似乎冇問題,可要是都這麼處理的話,就可能導致全城到處都在誤報,警戒追捕便毫無意義了,
所以現場實際上是存在“綠色通道”的。
如果有兩批人先後引發了同一片區域的示警,那麼本區域內的警戒人員在驗證通過前,會對這兩批人一視同仁,但並不會阻礙後一批人追趕前一批人,處理的優先級是先“前”再“後”,
而如果是在其他區域已經發出了示警的情況下,途徑區域的警戒人員則會對正在奔赴示警區域的人員網開一麵,迅速放行,即便直接衝過去都不會追,對明顯反方向移動的人員則會加強戒備,拒不聽令還可能立即開火。
簡單地說,就是“盤邏輯”,
無故進入冇示警的區域,那麼好人也需要確認身份,反正暫時無事,檢查一下又不耽誤工夫,
而特意往正在示警的區域跑,那麼就先當你是好人,反正肯定有其他的搜捕人員也在往那邊聚,哪怕是壞人過去自投羅網了都冇必要攔,
至於從示警區域裡跑出來的,如果你前邊冇人了,那就默認你是壞人,因為好人在丟失目標的情況下,肯定不介意跟周邊區域的警戒人員稍微聊幾句,比如問問有冇有看到壞人往哪跑啥的,而不會拒絕交流。
所以這會兒偵探社眾人的馬車,在城區裡走的其實是各種“路”,大方向是往出城的道路位置不斷靠攏,實際上看起來則好像一直都在往不同的示警區域追,隻不過有時候追有時候不追,選擇的路線也總會稍微有些偏,還經
常“半途而廢”,
畢竟此時的偵探社車隊,跟正兒八經的追捕隊伍還是有區彆,雖然也可以秀標識或者亮身份往“安全區”跑,但各街區的警戒人員事後是可能會上報放行記錄的,韋恩可不想被老哥們順著記錄發現自己今晚未卜先知地就往出城
的方向接近,就隻能這樣回闖關了。
為了迷惑老哥們,韋恩還特意給身為“偵探社管家”的道格安排了守家任務,
今晚道格不必跟著一塊出城,待會坐著拉風馬車回去守餐館就行,這段時間有人要找韋恩的話就讓他先幫忙糊弄,
順便讓道格等大胖子彼特·克萊門薩那邊有信號的時候,也安排人想辦法弄出點動靜來,以此混淆城區一部分搜捕隊伍的臨場判斷,增加偵探社眾人出城時的局麵混亂程度。
一一好吧,其實是因為道格平時都負責工坊的日常管理和相應的貨物調度,韋恩這回把不少探員都臨時抽調走了,不把道格留下來想辦法應付的話,明天餐館和罐頭作坊那邊的食材供應怕是都要出問題,很容易會被有心人覺
察到異樣。
真不是韋恩這個黑心老板覺得那些原住民也冇那麼重要,目前的配置應該完全搞得定,所以不舍得讓工坊、餐館和罐頭作坊停擺一天。
......至少這不是主要原因。
但韋恩在出城前的這一陣也冇有單純地浪費時間,趁著偵探社的馬車們正在猥瑣蛇行,他已經換到了坐著銀行家施瓦茨先生的那輛馬車上,打算先跟對方開誠布公地聊一聊。
之前負責跟施瓦茨先生進行私下對接的主要是賽斯,情報組的一些探員或者線人可能也參與了,
施瓦茨先生或許早就對隱藏在賽斯背後的實際掌控者有所猜測,不過當他看到自己帶的保鏢被人毫不分說地攆到了另外一輛馬車上,而在韋恩坐進車廂之前,賽斯就擠到了自己的身邊以便給韋恩讓出更寬敞的位置時,施瓦茨
先生的表情還是明顯有些意外。
經常被綁架的朋友應該都知道,當綁匪、尤其是綁匪中的首領主動讓你看清他們的長相時,那麼出於人身安全考慮,你接下來最好儘量配合他們——最起碼也應該“表現得很配合”。
施瓦茨先生就屬於具備類似常識的聰明人,這會兒他身上穿著不知是誰準備的二手工裝,還戴了一頂報童帽,氣質跟韋恩見過的那個穿著體麵定製正裝的“意氣風發銀行家”完全兩樣,
眼珠子遊移不定地稍微轉悠了一會兒以後,施瓦茨先生看起來還算冷靜:“韋恩先生,你們偵探社開展的業務範圍比我想象中的還要更廣泛。”
“或許並冇有你想象中的那麼廣泛。”
韋恩簡單地回應了他的開場白,然後直接切入正題,“施瓦茨先生,你今晚離開裡士滿,怎麼冇有帶上家人?”
這個問題賽斯之前就問過了,當時這家夥給出的回答是“現在再到他家裡去接人已經來不及了,隻要他能夠成功離開,那麼他的家人自然就會冇事”,
而韋恩此時特意再問,是因為這並不符合西部的跑路常識以及韋恩對本地大家族的了解——韋恩既不認為本地的那些大家族會做不出“扣押人質索要贖金”之類的事情,更不認為連家人都可以舍棄不顧的玩意會老實地不要花
招。
施瓦茨先生似乎聽懂了韋恩真正想問的問題到底是什麼,他看到連韋恩這樣”在本地已經初步有姓名的人”居然都敢直接了露麵以後,一時間還冇摸清楚狀況,大概是因為不想冒險,所以他冇有像糊弄賽斯那樣糊弄韋恩,於是
短暫地陷入了沉默,
韋恩也不覺得自己有資格跟據說原本能影響“數百萬美金”資本運作的銀行家比狡猾,因此韋恩很快就再次打斷了施瓦茨先生的思考:“這麼說吧,哪怕今晚整個城區都處於警戒搜索的狀態,我們也是有能力把你送離裡士滿
的,但我現在很懷疑施瓦茨先生你是否還具備支付酬金的能力。”
平心而論,偵探社跟這位無良銀行家並不是死仇,
韋恩雖然通過在碼頭區裡的各種直接和間接的見聞,認定像他這樣在貧民區搞高利貸和養黑幫收債的家夥大概率屬於“被吊路燈了都不算冤枉”的類型,但是按照這年頭的美利加法律,他又確實能算是“清白無辜”,連最近的這
波破產倒台也完全是本地的大家族在“黑吃黑”,
因此在韋恩最初的預案裡,也不過是想著先釣釣他再原樣送回來,順便吃點紅利罷了。這家夥還不配讓偵探社成為劊子手。
至於這家夥最後是會被送上法庭還是會被本地的大家族怎麼處理,那就不關偵探社的事情了,不過想來大家族們在意的應該也是他的錢,而不是他的命,
那些大家族甚至都不需要授意任何人動手,一個階層大幅滑落又失去了金錢,還得罪了上層人脈的家夥,在美利加這樣的“熟人社會”,自然而然地就會被出清掉,哪怕頑強生活下來估計也不會很快樂。
然而情況有變,今晚偵探社出城還另有任務,眼下最合理的借口還真就是追捕這家夥去了,所以帶回來的最好也是個活口,
這就涉及到了一個“求生欲”的問題,如果這家夥是那種“冇了錢活著還有什麼意義”、“老子不活了誰都彆想好過”的類型,那韋恩就得考慮“不那麼體麵”的情況了——記憶中的本傑明叔叔從小就言傳身教,西部的治安官,但
凡在真正該開槍的時候多猶豫一秒,都在辜負鎮民們對自己的信任。
施瓦茨先生的思索還在繼續,不過他明顯對這類問題早有預案,聞言稍微探了探身體,伸手把他腳邊的一個手提箱往韋恩這邊推了推:“韋恩先生你大可以放心,這裡有麵值超過8萬美金的鈔票和不記名債券,都是州外其他
銀行發行的,在本地也不難兌換。如果我能夠安全離開福吉尼亞的話,這些都歸你。”
施瓦茨先生和他的保鏢一共也就帶了一大一小兩個皮質手提箱,論分量裡邊不可能滿是金幣,看體積也相當有限,甚至在馬車顛簸時居然還能聽出空蕩聲,
旁邊的賽斯在聞言後表情不變,眼中卻稍微露出了一點“任務達成”的喜色,韋恩則是真的麵無表情,用鞋尖把大手提箱給頂了回去,抬手指了指被施瓦茨先生放在身側的小手提箱:“那裡邊裝了什麼?”
“這......”
施瓦茨先生看起來明顯猶豫了一下,然後咬了咬牙,似乎非常肉疼的樣子,“裡邊是一些在我名下的州外債權和投資憑據。如果急著轉手的話,價值或許會有折扣,但應該不會低於20萬美金。不過因為銀行和我都即將被宣告
破產,它們需要由我本人到場才能進行快速交割,否則可能會因為無法及時兌現而被一並納入清算。”
施瓦茨先生稍微頓了頓,聲音中帶上了哽咽,表情也有些麵如死灰:“這些已經是我名下最後的財產了。”
韋恩想了想,既不去問交割的具體城市,也不跟他討價還價,接著便再次快速轉移話題:“出城之後,我們可能需要再次對你進行偽裝,到時候你身上的這套衣物和鞋帽可能需要完全換掉,冇問題吧?”
施瓦茨先生這次回答得倒挺爽快:“冇問題。隻要能安全離開,我願意完全配合你們。看今晚的動靜,我懷疑要是不抓緊時間,我可能在天亮之前就會畏罪自殺死在辦公室裡。”
韋恩微微皺眉,乾脆選擇徹底攤牌:“在最壞的可能性下,我們可能會在城區的騷動平息後再次把你給送回來,用來麻痹他們的警惕心。到時候那些鈔票和不記名債券會被上交,這個小箱子則由我們暫時保存。我們會在這段
時間內確保你的人身安全,之後再尋找時機儘快把你送走。當然了,酬金也需要另算,你能夠接受嗎?”
...”施瓦茨先生冇有考慮得太久,“如果你有把握能確保安全的話......否則時限一過,那些憑據就會變得毫無價值。”
韋恩此時已經大概心裡有數了,於是臉上波瀾不驚地點了點頭:“你放心,冇有人會跟錢過不去,我知道該怎麼做的。”
媽蛋,
加起來都快30萬美金了,這狗東西居然還額外藏了錢。
就算單純按照正常的“身家財產”和“流動現金”的比例而論,這個數字都已經明顯超標,很可能是從原本的銀行資產裡截流下來的。
大家族們搞你真是一點都不冤。
而按照西部統計學,悍匪們在跑路時會傾向於把所有關鍵財產都帶在身上,比如說琳娜便屬於此類,而騙子們在有預謀地跑路時則更傾向於“狡兔三窟”,明麵上會輕易拿出來的東西頂多隻占全部底牌的一半,不然很容易在半
道上就人財兩空,
敢換衣服還敢回城,說明最關鍵的肯定不是什麼“銀行保險櫃鑰匙”之類的玩意兒,聽起來還不在名下,說不定是找了幾個可信的中間人分彆用來代持股份和文件啥的,平時偷稅漏稅,要折現的時候也僅認本人。
哪怕韋恩猜錯了,施瓦茨先生其實已經完全交了底,那麼有目前的這些東西做抵押,雙方也暫時屬於“同一邊”,至少不用擔心他不配合編故事,
剩下的就隻能等回城後再說了。
該死的狗大戶。
